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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渊女士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披露规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符合《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披露规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071万元,较上年下降0.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10万元,较上年增长7.04%;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30,815万元,较2018年增长5.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0,959万元,较2018年增长13.62%。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内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综合考虑2020年宏观经济的波动性及疫情情况,公司在总结2019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0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审慎预测2020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本结构,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方案的制订和审议程序。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803.2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16.53万元。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利于公司的规范管理,有利于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所处阶段的发展需要,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合理,同意予以确认。同时,同意2020年公司领取薪酬的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6万元(含税),公司非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的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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