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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云赛智联      编号:临2020-010

  900901               云赛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 (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 (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相应变更会计政策。 

  (二)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9年修订的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对 2019 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公司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次执行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明确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次执行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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