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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0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自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 “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2、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确认收入。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时间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与收入相关的准则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这两项准则分别规范不同类型的收入,并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在现行准则下,公司应当首先根据交易的性质判断其适用的准则范围,再按照不同的准则要求相应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

  收入的确认标准由“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变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这是新收入准则理论基础的重大变化。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经评估,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属 于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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