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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04月24日通过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20年04月13日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哲凯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

  2、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我们保证和承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6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18,858.6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25%;营业利润9,107.0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93%,利润总额8,992.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94.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18.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6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1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7,413,904.9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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