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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0-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41,766,98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白酒酿造与销售;种猪繁育、生猪养殖、屠宰及肉制品加工;房地产开发。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自身经营战略的调整,公司主业逐步突出,现已形成了以白酒、猪肉为主的两大产业。白酒产业的主要产品以“牛栏山”和“宁诚”为代表,“牛栏山”现已形成清香型“二锅头”和浓香型“百年”两大系列白酒;“宁诚”现主要为绵香型宁城老窖白酒。公司种猪繁育、生猪养殖、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业务产品,主要包括“小店”牌种猪及商品猪、“鹏程”牌生鲜及熟食制品。

  (二)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白酒行业

  2019年是白酒行业快速发展的一年,行业价值再一次得到了资本市场的认可,全行业的估值水平进一步提高,行业发展环境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从政策环境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解除了对“白酒优势产区”的限制,促进了白酒产区化发展趋势。从竞争格局看,呈现出“两端强中间弱”的态势,即高端酒和民酒量价齐升,竞争优势加强,而次高端和中端酒的表现相对较为弱势。从价格策略看,各大酒企都在巩固主打价格产品的同时,向各个价格区间做渗透,努力实现全覆盖。

  多年来,公司白酒产业坚持“民酒”定位,在百姓餐桌上牢牢占据一席之地,拥有极高的客户粘性和忠诚度,“正宗二锅头,地道北京味”的品牌形象深入人心,公司始终如一地践行“和谐共生、合作共赢”的人文营销理念,全面增强了广大经销商对“牛栏山”品牌的信心和忠诚度。2019年,“牛栏山”以434.1亿的品牌价值荣登第11届华樽杯中国酒类品牌价值200强榜单,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开发多个产品序列,覆盖中高端市场,不断提升品牌溢价能力,牛栏山“开坛至雅”荣获中国白酒感官质量奖和布鲁塞尔烈性酒大金牌奖。2019年,牛栏山酒厂院士专家科研工作站的双院士入驻,年营销工作在“深分销、调结构、树样板”总体思路的指导下市场发展势头良好。

  2.猪肉行业

  2019年是生猪行业深刻变化的一年,非洲猪瘟给全行业带来了剧烈冲击,养殖方式、运输方式、全产业链协作方式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直接导致竞争格局的变化。从商业模式看,全产业链已经成为行业领先企业的一致选择,需要从育种、养殖到屠宰、熟食的全程把控。从发展区域看,“南猪北养”的趋势难以为继,屠宰产能从主销区向主产区转移成为大势所趋。从竞争关键要素看,上游养殖和土地资源将成为行业内的战略资源,直接决定企业的影响力和发展潜力。

  公司的猪肉产业拥有集种猪繁育、生猪养殖、屠宰加工、肉制品深加工、冷链物流配送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2019年,在行业调整和非洲猪瘟疫情的双重影响下,公司全产业链的布局显示了较强的抗周期性和应对能力。同时,公司在北京拥有单厂300万头的屠宰能力和单体4万吨的冷库储藏能力,规模优势明显,在北京地区产销量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凭借完整的产业链和科学的食品安全控制管理体系,是北京菜篮子工程重要组成部分和重大赛事活动的猪肉产品供应商,“鹏程”品牌不仅获得北京消费者的信任和青睐,也是中国受消费者喜爱的十大猪肉品牌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9年4月25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长期信用状况和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公司发行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00亿元,同比增长23.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73%。其中,白酒产业营业收入102.89亿元,同比增长10.91%;猪肉产业营业收入35.60亿元,同比增长44.04%。从收入规模来看,白酒产业和猪肉产业是公司最大的两个业务板块,分别占到了公司总体营业收入的69.06%和23.89%。

  (二)重要事项说明

  无

  (三)产业经营情况

  1、白酒产业

  2019年,公司白酒产业销售收入102.89亿元,同比去年增长10.91%。产量68.80万千升,销量71.76万千升,产销量位居行业前列。

  2019年公司继续贯彻“深分销、调结构、树样板”的总体思路,营销工作发展势头良好:一是全国化进程深入推进,外埠市场销售收入占比提高;二是“1+4+N”样板市场培育成果显现。公司重点培育以北京为中心,以初具样板模式的南京、长春、东莞、苏州为多核,以未来多个外埠样板市场为多点的“一心多核多点”的标准化、规范化的样板市场,南京、长春、东莞、苏州四个样板市场已初具形成;三是调结构初显成效,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以“珍牛”、“中国牛”、“魁盛号”为代表的升级产品实现销售突破;四是基地建设再添一员,山西吕梁生产基地挂牌成立,至此,公司北京总部基地、三大外埠生产基地的布局完成,为白酒全国化战略推进提供了坚实的产能支撑。

  通过产学研用的方式,丰富壮大科研力量,增强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完成了牛栏山二锅头风味轮的建立和风格特征的描述,不仅为牛栏山酒厂的产品优化奠定基础,更提高了侵权仿冒的技术门槛。

  2、猪肉产业

  2019年,公司猪肉产业销售收入35.60亿元,其中种畜养殖业销售收入1.90亿元,屠宰业务销售收入33.70亿元,产量16.89万吨,销量16.96万吨。

  2019年,在猪周期和非洲猪瘟疫情的影响下,养殖行业形势严峻,上半年养殖业大幅亏损。在生猪养殖方面,公司科学研判,精准施策,调整生产策略,一方面通过加强内部生产管理,实行生产计划统一管理,适时启动补栏实施计划,实现养殖板块业绩大幅提高。另一方面,布局外部基地建设,陕西汉中养殖基地建设稳步推进。

  产业布局方面,根据行业变化趋势,围绕北京核心市场,战略布局屠宰和养殖业务,推进环京猪肉全产业链联动、互补式发展,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升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审时度势,在猪源短缺、猪价高企的行业情势下,科学调整生产策略,迅速启动补栏计划,为全年养殖板块的盈利奠定了基础。产品销售方面,一方面,加大直营终端网点建设,探索尝试电商、直播等新零售方式,另一方面,加强同稻香村等知名食品零售企业的战略合作,加大餐饮食堂及中小型社区市场的开发,不断丰富产品销售渠道,扩大“鹏程”品牌的市场占有率。

  3、房地产业

  房地产开发业务作为公司拟退出业务,2019年,在地产调控和需求不足的双重挑战下,公司坚持存量房产去化和项目整体处置同步推进的思路,加快资金回笼。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追溯调整。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3月至5月期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衔接规定,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因公司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结合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除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应调整的报表项目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仅调整首次执行日及当期报表项目外,变更的其他列报项目和内容,应当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变更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

  2、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如下调整:

  3、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将持有的北京顺鑫创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股权出售给控股股东所属企业北京顺鑫石门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有限公司,故期末资产负债表日不再纳入报表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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