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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809,229,378.3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5,728,491.40元,尚余693,500,886.93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752,764,948.15元,扣除2018年分配议案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85,588,498.8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360,677,336.28元。

  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741,766,989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111,265,048.35元,剩余部分3,249,412,287.93元,转入2019年未分配利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是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投资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及经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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