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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0-032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结束时40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尚未行权以及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结束时81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在授予一期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302.1177万份予以注销,对在授予二期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547.50万份予以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6年2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6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6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6年3月11日,同意公司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544万份股票期权。

  4、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总股本484,924,40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4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5日。

  5、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7月5日实施完毕,经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将由544万份调整为816万份,行权价格将由18.77元/股调整为12.49元/股。

  6、2017年4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业绩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调整,经调整激励对象由原64人调整为55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16万份调整为708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并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共55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212.4万份。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以集中统一行权模式行权,行权人数为53名,行权数量为205.2万份期权,行权价格为12.49元,该次行权股份于2017年6月13日上市流通。

  7、公司于2017年5月4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发生变动,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9,438,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98874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85934股。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23日。

  8、2018年4月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以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同意因2016年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以及激励对象离职、业绩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行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激励对象由55人调整为51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923,501份,行权价格由12.49元/股调整为8.31元/股。

  同时审议议案《关于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并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共51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296.7197万份。

  9、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166,988,8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90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105,028,996.68元,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9日。

  10、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6月29日实施完毕,经调整,公司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8.31元/股调整为8.22元/股。

  11、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结束时51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在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2,967,197份予以注销。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数量由6,923,501份变为3,956,304份。

  12、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19年7月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现金分红金额316,306,214.60元不变为原则,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137,500股,调整为以3,161,924,646股(公司总股本3,163,062,146股减去已回购股份1,13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35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2日。

  13、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2018年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以及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行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激励对象由51人调整为40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有3,956,304份调整为3,021,177份,行权价格由8.22元/股调整为8.12元/股。

  同时审议议案《关于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并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共40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3,021,177份。

  二、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年1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对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8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3、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8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二期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2名激励对象离职的原因,公司取消其获授股票期权资格,对应取消股票期权数量30万份。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20人调整为118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45万份调整为2,715万份;董事会确定公司二期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12日,并同意公司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2,715万份股票期权。

  4、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166,988,8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90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105,028,996.68元,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9日。

  5、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6月29日实施完毕,经调整,公司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9.45元/股调整为9.36元/股。

  6、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19年7月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现金分红金额316,306,214.60元不变为原则,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137,500股,调整为以3,161,924,646股(公司总股本3,163,062,146股减去已回购股份1,13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35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2日。

  7、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2018年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以及激励对象离职、职位调动等原因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行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激励对象由118人调整为81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有2,715万份调整为1,825万份,行权价格由9.36元/股调整为9.26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议案《关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并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共81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547.50万份。

  三、本次注销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鉴于2018年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9年7月12日实施完毕,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8.22元/股调整为8.12元/股,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3,021,177份,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

  截止第三个行权期结束时(即2020年3月10日)尚有3,021,177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将对上述40位激励对象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3,021,177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全部执行完毕。

  注销数量:

  ■

  注: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为3,021,177份。

  四、本次注销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鉴于2018年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9年7月12日实施完毕,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9.36元/股调整为9.26元/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5,475,000份,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

  截止第一个行权期结束时(即2020年3月11日)尚有5,475,0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将对上述81位激励对象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5,475,000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注销数量:

  ■

  注: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为5,475,000份。

  五、本次注销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以及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以及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已获授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以及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已获授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合法合规且流程合规。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以及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我们同意对其已获授予到期尚未行权的相应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七、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以及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注销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40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予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21,177份,以及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8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予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475,000份。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 1-3 号》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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