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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金德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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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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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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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0-014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螳螂”)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作为提供服务方将因向客户提供建筑装饰服务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
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合作机构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业务期限: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2、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三、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办理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办理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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