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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0-019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3日,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的规定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分别自2020年1月1日、2019年6月17日、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1、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主要变更内容为:

  修订后的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 主要变更内容为:

  修订后的准则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对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确认/终止确认时点进行了明确;修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的计量原则;要求对非货币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进行披露。

  3、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主要变更内容为:

  对“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不再要求就债务人是否发生财务困难以及 债权人是否作出让步进行判断,因此扩大了适用范围。明确重组债权和债务与其 他金融工具不再区分,重组债权和债务与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原则一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 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报表无重大影响。其他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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