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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龙华”)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杭州龙华56%的股权。

  现为满足杭州龙华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向仟金顶网络科技公司、杭州仟金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500万元的供应链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杭州龙华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对应比例的担保额度。

  (二)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制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现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制冷”)的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雪人制冷继续向中国银行长乐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雪人制冷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相关规定,该项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龙华

  1、名称: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

  2、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26幢

  3、法定代表人:杨礼

  4、注册资本:2368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0年01月27日

  6、经营范围:建筑环境系统、工业冷却系统、低温制冷系统、楼宇智能系统的集成销售;集成技术、节能技术、运营管理技术服务、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机电工程、制冷系统工程、环保工程、节能改造工程的一体化施工;销售: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太阳能热水器、空气源热泵、锅炉、暖通设备、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冷冻设备、冷藏设备、空调、余热回收发电设备。

  7、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二)雪人制冷

  1、名称: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2、住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二期)

  3、法定代表人:林汝雄

  4、注册资本:15,5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3年11月11日

  6、经营范围:制冷、空调设备的制造和销售;金属压力容器(A2级别第Ⅲ类低、中压容器)的制造、销售;制冷设备、环保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服务;制冷设备研发、技术咨询;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防腐保温工程;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电设备及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的销售;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1.满足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杭州龙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满足全资子公司雪人制冷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杭州龙华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杭州龙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利益。同时杭州龙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借助雪人的品牌和销售网络,迅速拓展业务,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向仟金顶网络科技公司、杭州仟金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供应链融资授信不超过1,500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雪人制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风险可控,因此同意公司为雪人制冷的该笔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杭州龙华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雪人制冷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主要用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项目的开展,提升项目运营及盈利能力。

  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严格执行了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 34,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80%;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20,987.1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3%,无逾期担保。

  子公司为公司自身担保获批额度为 5,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8%,子公司为公司自身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3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1%。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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