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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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