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
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

  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悅”)的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 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 27,3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 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6年7月25日,公司与轩翔思悅的少数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再次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 9,100 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 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轩翔思悦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19年2月26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意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019年4月30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基于《补充协议二》、《债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三》中的相关条款,公司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向崔佳先生、肖诗强先生支付全部款项(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公司预计无法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剩余投资款及利息支付,遂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进行友好协商后,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就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息、延期付款时限进行协议约定。

  本次交易对方之一的肖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肖诗强:现任全资子公司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技术副总、总经理、董事,公司副总裁,是拓美投资、云昊投资的股东,分别持有拓美投资的30%股权,云昊投资的30%股权。

  自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肖诗强未与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补充协议四》中的甲方为公司,乙方为拓美投资、云昊投资,丙方为北京轩翔思悦,丁方为崔佳、肖诗强,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2019年4月22日,甲方、乙方、丙方及丁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三》),约定甲方逾期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息及延期付款时限。具体如下:

  甲方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清偿《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

  对于2019年4月30日前未支付的本金部分,合计人民币127,262,059元(大写:壹亿贰仟柒佰贰拾陆万贰仟零伍拾玖元整)继续按照年化10%的利率计算利息支付给丁方。

  现甲方及丁方经友好协商,就延期支付股权收购款及利息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意见:

  逾期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息及延期付款时限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支付的本金及利息,双方同意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前支付。”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是进一步明确公司与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利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缓解公司短期资金压力,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事前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并查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与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之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之四》,能缓解公司短期资金压力,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切身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