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27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且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资信状况良好。
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鉴证机构,聘期为一年,并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商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审计协议。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7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2019年末)
3.最近一年业务信息(2018年度)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英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5年以上从业经验。从事证券期货类业务审计服务经验丰富,十几年来主要从事IPO业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新三板挂牌等。近年负责的上市公司有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英杰,(同项目合伙人)。
陈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拥用10年以上的从业经验。从事证券期货类业务审计服务经验丰富,近年来主要从事IPO业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国有企业的年报审计工作。近年负责的审计项目有央企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70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费用)。该费用系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能力胜任公司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70万元。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审计委员会决议》;
(六)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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