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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动物营养生物饲料
研产销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68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动物营养生物饲料

  研产销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动物营养生物饲料研产销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概述

  1、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动物营养生物饲料研产销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署《动物营养生物饲料研产销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

  2、本次投资项目协议书的签署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在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在秀山县境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名称暂定为重庆湘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但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负责该项目的具体运作。新公司成立后,公司所签订的全部协议、合同和法律文件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由该公司承接。

  二、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

  甲方: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乙方: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动物营养生物饲料研产销基地项目。

  2、项目选址:县工业园区。

  3、投资概算:乙方投资约2亿元(人民币,以下同)其中固定资产1.6亿元,流动资金4000万元。

  4、投资建设内容: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动物营养生物饲料生产线、综合办公大楼、研发中心等具备研产销一体化能力的生产、生活设施。

  第二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的,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书面材料说明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以及需延期履行的理由,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另一方在收到书面材料说明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否则视为认可书面材料说明的内容。

  2、因行政审批事项未能得到批准、建设等政策性原因导致本协议未能履行,则双方应在互谅基础上终止本协议,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按违约责任进行赔偿。

  第三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需进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的,合同双方应根据情况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五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争议,应在诚实、信用、平等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生效方式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的饲料一方面实现外销,扩大公司在重庆、四川等区域的市场占有率,另外一方面保证公司湘西花垣县生猪养殖基地的饲料供应。该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实施饲料产业发展战略,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经济效益良好,可以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当地饲料市场的竞争力;同时能有效带动周边地区就业,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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