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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6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关联董事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关联交易提案时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殷凤山、殷平、陈亚峰、吴汉存、单永祥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表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以公允价格执行的各项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预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综上,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丰山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时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合规,本保荐机构无异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1、江苏金派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669604703W

  组织机构代码证:66960470-3

  企业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共建西路8号

  主要股东情况:吴俊明持股100%

  经营范围:钢桶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吴俊明为该关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且系殷平配偶吴海燕之父亲,而殷平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殷凤山之女,担任公司总裁及董事。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金派包装有限公司总资产2,429.27万元,净资产1,127.47万元,负债合计1,301.8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002.3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22万元,净利润1.2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丰山酒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797400721U

  组织机构代码证:79740072-1

  企业地址: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工业园区

  主要股东情况:殷平持股100%

  经营范围:白酒、其他酒(配制酒)生产加工;工业用水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殷平为该关联企业的控股股东,又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殷凤山之女,担任公司总裁及董事。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丰山酒业有限公司总资产697.95万元,净资产681.21万元,负债合计16.7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41.88万元,实现营业利润4.87万元,净利润1.9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江苏牧王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0551718516

  组织机构代码证:05517185-1

  企业地址: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工业路1号

  主要股东情况:骆凤持股40%,江苏牧王药业有限公司持股60%

  经营范围:白酒、其他酒(配制酒)生产加工;工业用水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骆凤为该关联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系殷凤山之子殷勇的妻子,殷凤山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牧王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929.38万元,净资产813.53万元,负债合计115.8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855.7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65.17万元,净利润-165.1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陈亚峰、吴汉存、单永祥为公司董事,上述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顾翠月系公司董事陈亚峰之妻,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根据其财务和经营状况分析,预计其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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