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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对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0-012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对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启新”)

  担保总额:人民币4亿元

  截至目前,本公司为南通启新提供担保余额为4亿元

  本次担保可能有反担保

  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

  (一)公司于2019年8月为全资子公司南通启新的融资提供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融资期限两年。截至目前,公司为南通启新提供担保余额为4亿元。

  (二)2020年4月,公司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绿城房产”)签署《关于浙江启智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项目开发合作的协议书》(简称“合作协议”),拟转让浙江启智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启智”)股权,从而间接转让南通启新50%股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11号),交易完成后上述担保将转变为对外担保。

  合作协议约定,在浙江启智股权交割后,就南通启新尚未归还的融资余额,由本公司与绿产房产各就其中的50%承担担保责任;如融资方不同意调整担保措施的,则绿城房产就融资余额的50%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对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通启新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由浙江启智和新湖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湖地产”)各持50%股份。注册地:启东市圆陀角旅游度假区圆陀角大道;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洪忠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出租、房屋工程设计、建筑物拆除工程服务、道路土方工程、室内装修设计施工、物业管理、酒店类企业管理。

  具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2020年1-2月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1792号):截至2020年2月29日,南通启新总资产172,877.70万元,总负债169,304.57万元,所有者权益3,573.1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浙江启智股权交割后,公司、绿城房产将与融资方重新签署担保协议,就南通启新尚未归还的融资余额,由本公司与绿产房产各就其中的50%承担担保责任;如融资方不同意调整担保措施的,则绿城房产就融资余额的50%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系对全资子公司南通启新担保的延续,现因与绿城房产发生的股权转让导致该笔担保变为公司对外担保。根据协议,该笔担保在股权转让后将由本公司和绿城房产各就其中的50%承担担保责任,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超过股权比例的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20.63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其中对全资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47.53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16和42.90%;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项。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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