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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0-027
债券代码:128070 债券简称:智能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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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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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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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融生产、销售、研发、服务于一体的专业从事全系列智能控制阀的高新技术企业。自2001年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智能控制阀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检维修服务。公司营业范围包括:仪表阀门及其自动控制装置的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化工机械的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智能控制阀属于仪器仪表的一种,一般由执行机构、阀本体和控制附件组成,通过接受调节控制单元输出的控制信号,借助动力系统去改变流体的流量、压力、温度、液位等工艺参数的最终控制元件。其广泛运用于石化、冶金、能源、环保、食品等行业企业工业生产过程控制,在现代工业自动化控制领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P系列单座套筒阀、M系列套筒调节阀、W系列蝶阀、R系列球阀、Z系列物料阀、F系列防腐阀、Y系列自力式调节阀、J系列角型控制阀、T系列三通调节阀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公司需要对每个客户的每个合同单独进行研发、设计和加工制造,下游客户对智能控制阀的单次采购量通常较小;同时,智能控制阀的单位价值通常较高,特别是一些采用特殊材质制造的产品。结合以上批量小、品种多、定制化的特点,本公司在组织生产时通常采取“以销定产”、按照订单组织设计、采购和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保持上升趋势,主要原因包括:
(1)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业是现代工业的基础行业,下游产业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并且涵盖了人民生活的多个方面。国家推动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步伐加快,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和落后产业转型升级增加了工业自动化仪表的市场需求。
(2)近年来,国内石化行业一直处于产业升级阶段,目前我国许多石化工业的基础设施需要更换,以提升装置的自动化水平和过程控制效率,同时为了达到节能减排的环保要求,大量现有石化生产设备需进行大规模技术改造。该领域较大的需求空间,结合公司多年来树立的品牌形象和竞争优势,为公司的营业收入提供了保障。
(3)公司依托国家“关键设备国产化”的政策鼓励与扶持,近年来不断加强在技术研发及创新方面的投入,在产品控制精度、可靠性等方面逐步缩小与国外高端品牌的差距。进口替代市场逐年扩大,带动公司营业收入稳定上升。
从营收规模来看,本公司2017年、2018年及2019年营业总收入分别为3.07亿元、3.76亿元和4.77亿元,是国内控制阀行业领域少数年销售收入突破3亿元的企业之一;从产品来看,本公司中高端控制阀的专业产品和服务赢得了行业内和下游企业的广泛认可,尤其在高端产品的进口替代方面更是走在行业的前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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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07,808,000.00为基数,每10股转增6股,考虑上述影响,调整了前期每股收益。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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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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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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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9年,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国内经济面临较大压力。行业内部,竞争更显残酷的同时,客户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的质量、研发的水平、服务的差异、生产的方式、装备的能力、企业的管理等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如此挑战,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团结拼搏、不断进取,努力克服不利影响,总体保持了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661.38万元,同比增长26.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10.79万元,同比增长11.21%,顺利达成公司年度目标。
2019年初,公司在中石化共七个控制阀标段的框架协议全国公开招标中以五个第一、二个第二的优异成绩,名列行业前茅;2019年中,公司在中石油2019年气动调节阀集中采购招标项目中,获得九个标段入围甲级供应商的优异成绩;此外,公司与浙江逸盛新材料签订了超过1.6亿元的合同,公司优质客户的比重得到显著上涨,公司的市场地位和行业影响力得到提升,公司的发展获得了更坚实的市场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有序推进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运行,“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项目的采购和建设总体符合计划和预期;“科技中心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的综合研发实力,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目标提供技术保障,其在试运营阶段已经开始承担部分研发任务与产品孵化任务,试运营情况良好;“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于报告期末已全面投入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推进企业发展,于2019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了2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3亿元。“特种阀门深加工项目”和“直行程智能控制阀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产品“质”的提升,逐步完成公司以中高端产品为主的产品结构调整;同时,大幅提升产能,实现产品“量”的保证,拓展企业盈利空间,实现公司战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优化工作稳步推进,一次装配合格率持续提升,产品一体化设计的理念与规范化的体系逐步落实。本期公司新增国家专利5项,累计拥有国家专利169项。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营运管理创新,进行了组织架构改革,充实并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与后备队伍培养,公司员工构成与员工队伍不断优化,公司各项管理平台得到全面升级和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扎实推进了党建工作,重新选举并产生了新的一届党支部。
2020年,公司在首发募投目建成投产的基础上,产品线将更为丰富,技术实力将更强,服务客户的深度和广度将更大。内部治理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推进经营管理改革,在现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建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其分工合作、相互监督的治理职能和机制,强化自身管理,增加信息透明度,建立科学、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同时接受广大投资者的监督。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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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3、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10。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4、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5、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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