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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0-036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所有债权进行清查,拟对确无法收回的债权予以核销,并计入2019年度损益。2019年度公司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4,221,619.69元,具体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19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批程序

  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真实财务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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