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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接受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联环保”)提供的劳务,销售材料给众联环保,销售材料给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巍华新材料”),租赁房产给绍兴市上虞华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闰小贷”)使用,在绍兴市上虞区闰土宾馆(以下简称“闰土宾馆”)进行业务招待,形成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公司预计仍将与上述公司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阮静波、阮加春、徐万福、阮兴祥回避表决。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阮金木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日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填埋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焚烧、填埋处置(凭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货运: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除外)(凭有效《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经营)、蒸汽供应;动物无害化处理(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众联环保系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闰土控股”)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担任闰土控股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阮加春和阮兴祥为闰土控股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徐万福为闰土控股监事,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波平为众联环保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一直由众联环保处理。该公司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二)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吴江伟

  注册资本:12,6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2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化工新材料的研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立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舜东花园);实业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巍华新材料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徐万福先生为巍华新材料副董事长。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绍兴市上虞华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万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住所: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镇东商业新区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服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华闰小贷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徐万福担任华闰小贷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四)绍兴市上虞区闰土宾馆

  1、基本情况

  投资人:张爱娟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1日

  住所: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

  经营范围: 餐饮服务(凭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住宿服务(凭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凭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闰土宾馆投资人张爱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直系亲属。

  3、履约能力分析

  闰土宾馆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前也已得到独立董事的认可。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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