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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0-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税后净利润50,855,747.20元,提取10%的盈余公积5,085,574.72元,加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70,565,723.91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6,335,896.39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发展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出以下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87,27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利。鉴于此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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