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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2020年4月1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季俊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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