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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分别与扬州艾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艾绿”)及上海艾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上海艾绿”)签署了《终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与扬州艾绿签订了《扬州市马可波罗花世界景区泛光照明工程设计及施工合同》,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11,379,031.16元(含税),双方最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与上海艾绿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及《上海市浦江郊野公园奇迹花园泛光照明工程设计及施工合同》,其中设计及施工合同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81,823,528.01元(含税),双方最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及《关于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暨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二、合同终止原因及终止合同签署情况

  原合同签署后,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因原合同所述项目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经友好协商,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分别与扬州艾绿、上海艾绿签订了上述合同的《终止协议》。上述合同终止后,合同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确认在原合同项下不存在未结的债权债务,亦不存在纠纷。

  三、合同终止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项目均尚未开工,未确认收入和成本,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终止上述重大合同不影响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亦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艾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终止协议》;

  2、公司与扬州艾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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