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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0]518Z0073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7,892,511.9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6,901,186.5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690,118.65元,本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78,182,786.58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总股本655,045,7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92.66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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