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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北京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8名,实际到会监事8名。会议由曾颖监事长主持。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北京银行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认为: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次监事会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北京银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认为: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次监事会之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北京银行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发放北银优2优先股股息的议案》,同意本行于2020年7月28日向北银优2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北银优2票面股息率4.00%计算,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0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5.20亿元(含税)。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2019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北京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按照2019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21.14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2012年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8.75亿元;

  (三)以2019年末总股本211.43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0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64.49亿元(含税)。

  分配预算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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