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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年审及内控审计机构,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其签订业务约定书,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有关报酬。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00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256.39万元,净资产47,094.16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33,404.48万元,资产均值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第一签字会计师章晓亮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0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20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高科技、制造业、建筑及房地产、医疗医药及消费品等行业的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宁宁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22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工程建筑、房地产、工业制造、清洁能源、高科技等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拟第二签字会计师杨丽智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0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9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IPO审计和中国的央企、国企年报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安永华明签订业务约定书,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有关报酬。2019年度公司向安永华明支付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年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可以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其签订业务约定书,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有关报酬。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4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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