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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新收入准则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根据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债务重组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新收入准则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1、明确准则适用范围以及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货币性资产”的定义;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债务重组准则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

  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公司目前暂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因此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暂无实际影响。

  (三)债务重组准则

  公司目前暂不涉及债务重组业务,因此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暂无实际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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