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规模不超过1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市场的不断扩张,国际业务量不断增加,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主要是美元,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规模不超过1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和期权费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授权及交易期限

  本次拟开展15,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但是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会产生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会导致公司远期结售汇无法交割而出现损失。

  (四)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法律制度造成外汇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导致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成立汇率监控委员会,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监控委员会在选择套期保值产品时,选择违约风险低、风险可控、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简单产品,交易操作后,实时关注市场变动,如发生重大变化,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二)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职责及内部操作流程、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公司审计部门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有效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核实,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