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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83            公司简称:晶华新材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0)01006号]确认,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1,344,735.52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134,473.55元,扣除2018年度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利润分配6,333,500.00元,2019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76,761.97元;加上2019年初未分配利润115,266,269.37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28,143,031.34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9年12月31日的股本12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8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997,728.00元(含税)。

  本次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2.22%。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主要业务范围: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胶粘材料、电子胶粘材料、光电材料以及化工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含各类工业胶粘材料、电子胶粘材料、光学材料涵盖工业胶粘材料、电子胶粘材料、硬化膜、OCA光学膜、胶粘剂、保护膜、高导热石墨膜等,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汽车制造及汽车美容、3C电子产品、电子电器产品制造、家具制造、文具、包装、鞋材、航空、船舶、高铁等领域的喷漆遮蔽、粘接、固定、保护、导热、导电和绝缘等方面。

  经营模式: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以“以销定产、以产定购”为主。其生产经营活动围绕客户订单、合同有序展开,根据订单合同进行采购与生产,生产完成后确认交货并提供售后服务。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纸浆、纸基、膜类、丙烯酸单体、橡胶、树脂、含浸液、离型液、助剂等。公司设有专门的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制定的产品生产计划,筛选原材料供应商,同时根据研发部门、生产部门提出的新材料需求,采购部门寻找符合要求的新材料供应商,并持续对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采购部会对原材料安全库存进行跟踪,当原材料库存量下降到预定的最低库存量时,采购部会进行原材料采购。为了保证采购原材料的质量和价格,采购部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以保证原材料货源充足,产品质量合格,采购价格合理,以争取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涨跌引起的成本波动。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加安全库存”的生产原则,围绕客户需求开展,以保证生产计划和销售需求相匹配。公司物料计划部负责生产基地与营销中心之间的总体协调,根据销售计划及实时订单,统筹安排生产计划,主要通过ERP进行信息流控制,实现生产指令、物料备货、生产进度等实时数据的传递和共享。生产部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流程管理,监督安全生产,组织部门生产质量规范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积极配合生产部门,确保订单按期完成,产品质量达标,产销平衡,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

  (3)销售模式

  公司三大事业部均设有专门的销售部门,具体负责产品的市场开拓,营销以及售后服务等营销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有直销,经销,ODM等模式。工业材料分为内销和外销,内销以经销模式为主,外销以ODM为主,内外销也积极布局电商销售。电子材料的营销活动重点围绕直接下游客户模切商展开合作,根据模切商的需求开展生产销售;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产品技术含量的提升,公司客户逐渐由模切商转为模切商的下游终端客户。公司根据重点客户的需求进行产品认证,获得终端客户的认证通过后,进入其供应商体系,然后终端客户指定模切商采购公司产品。电子材料的这种销售模式增加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粘合度,围绕终端客户新产品对材料的性能要求开发产品,使得与客户的合作不断加深,粘性不断增强。

  (4)技术研发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坚持依靠技术进步创新驱动,针对新市场新领域所需产品,综合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经研发团队在实验室研发、上机试验、优化改良等过程,制作出符合市场所需产品样品,最终由客户完成应用验证后,经客户审查合格,即可签订单实施生产。

  行业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加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中美贸易关系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国家间的差别化税收政策给出口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胶粘材料行业呈现出中高端市场产品主要被国际领先企业占领,中低端市场竞争激烈的竞争格局。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大背景下,胶粘材料行业的行业整合和升级也将提速,能够持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具有工艺先进性和较强的生产成本控制能力的企业将会成为行业龙头,技术实力弱的中小厂商将面临被市场淘汰和被兼并的危机。随着中低端市场的饱和,行业竞争从原来价格竞争向技术和品牌竞争转变,公司更加重视产品的研发创新和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

  行业的发展态势依然会呈现出:(1)通用型胶粘材料产品增长将会减缓;(2)环保型和高新技术产品将会迎来发展机遇两大态势。

  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行业竞争格局:

  胶粘材料行业竞争充分,全球行业龙头包括3M,Tesa(德莎),Nitto Denko(日东电工)和Lintec(琳得科)等。这些国际企业历史悠久,技术实力雄厚,品牌优势明显,基本垄断了以电子、汽车等行业使用的中高端市场,引领着整个行业的发展方向。国内厂商凭借成本优势,快速发展壮大,占领了大部分中低端市场。总体而言,胶粘材料行业呈现出中高端市场产品主要被国际领先企业占领,中低端市场竞争激烈的格局。

  国内工业材料的主要企业包括福建友谊胶粘带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杰联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等,主要的电子胶粘材料生产企业包括中山市皇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优力泰复合新材(深圳)有限公司、中山新亚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斯迪克、新纶科技等。

  2、市场化程度:

  工业胶粘材料:国内胶粘材料制造企业数量较多、较分散;中低端产品占比大,中高端产品较少,国内优势企业正逐步开展进口替代产品的制造。对于中低端通用型产品而言,产品已进入成熟期,是国内大量中小厂商的主要竞争领域;

  对于用于电子、汽车等领域的中高端胶粘材料产品来说:主要由产品结构全面、技术领先的国外厂商占领,国内厂商在中高端领域产品不断自主研发,未来在进口替代的领域仍有较大市场增长潜力。随着中低端市场的饱和,行业竞争从原来价格竞争向技术和品牌竞争转变,国内胶粘材料厂商愈发重视产品的研发创新和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大背景下,胶粘材料行业的行业整合和升级也将提速,能够持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具有工艺先进性和较强的生产成本控制能力的企业将会成为行业龙头,技术实力弱的中小厂商将面临被市场淘汰和被兼并的危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138.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73%,毛利率14.93%,同比减少2.60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47.00万元,同比下降84.89%。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晶华新材按照上述通知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财务报表,并对可比报表进行了重述调整。

  2、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对2018年初财报的影响列报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年初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相关会计政策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具体情况及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内容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主要变更内容如下:(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的“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变更前,公司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后,公司将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3)进一步明晰金融资产转移及其终止确认的判断原则。(4)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5)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和原准则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内容经公司2019年4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重新列报,2018年度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上述内容经公司2019年8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1户,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本公司2019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3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批准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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