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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8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28,143,031.3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84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6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997,72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当年度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2.22%。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基本完成,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了上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同时体现了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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