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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76                    公司简称:鼎胜新材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空调箔、单零箔、双零箔、铝板带、新能源电池箔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绿色包装、家用、家电、锂电池、交通运输、建筑装饰等多个领域。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铝坯料。由公司根据销售情况确定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采购相应原材料。铝锭属于标准产品,市场供应充足。铝坯料主要包括铸轧卷、铝箔毛料等。根据企业生产能力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选择原材料中铝锭和铝坯料的量不同,在熔铸线、冷轧线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公司会较多的选择采购铝坯料。

  公司已经和多家电解铝企业、铝初加工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供应商根据订单安排送货。为了规避铝锭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采购的铝锭价格一般参考到货当日/月长江现货铝锭价格均价确定(若到货日为周末则取上周五或者下周一的价格),采购的铝坯料价格采用发货当月或者发货前一段时间长江现货铝锭价格均价加上相应的加工费确定。铝坯料加工费根据对方加工工序道次、工艺复杂程度、合金成分、坯料质量及运输成本等多方面确定。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进行生产,具备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和生产计划安排机制,由前端销售与下游客户签订框架协议,约定每年产品的定价方式、加工费、产品特性、送货方式及质量保证条款等内容,并将客户定期发送的订单反馈至计划部,计划部根据客户要求、现有产能、库存、产品结构等各方面组织生产计划,提高生产效率。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辐射半径大,销售方式包括直销和经销,同时对大客户采用区域覆盖的销售模式,并在重点市场区域派驻业务代表,提供更为完善的信息沟通和服务。公司根据不同产品,不同市场,采用不同的销售方式。

  (1)国内销售

  公司国内绝大部分销售采用直销的方式,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根据订单规定的产品规格、交货时间等安排生产与送货。公司向重点区域现场派驻销售服务人员,保证第一时间和客户的信息沟通,及时处理问题与提供服务。公司销售人员已经基本覆盖国内各大空调生产商和较大的单双零箔下游客户。

  (2)国际销售

  公司出口的产品主要是单零箔、双零箔及部分空调箔,公司国际销售主要采用直销加经销相结合的方式。直销模式下,公司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但部分直销客户是通过代理进行客户关系维护,客户意见反馈等;经销模式下,公司将相应产品以买断的方式出售给国内和国外的经销商,由经销商向外出售。采用经销模式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分布在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部分产品需求较为零散,经销商在国外具备更广的销售渠道。

  (三)行业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及《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划分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之“有色金属压延加工(C326)”之“铝压延加工行业(C3262)”。

  铝与经济发展、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伴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铝作为质轻、耐腐蚀、易回收的绿色环保金属,不仅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原材料,同时也成为建筑、交通运输、电力、包装及新兴领域实现节能、储能的优质载体。近年来,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中国铝加工行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产量和消费量位居世界前列,从产业规模、产业标准、质量、技术、装备等方面看,中国已经是名副其实的铝加工大国,而且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了强国。

  中国是亚洲铝轧制材产量第一大国。中国的铝板带箔生产企业和产能迅速增长,从2000年开始,我国的铝板带箔行业年产量逐渐进入一个持续高速增长期,呈现出良好态势和巨大的增长潜力。2010年我国铝板带箔总产量约718万吨,2017年总产量为1,508万吨,复合增长率11.18%。随着交通运输、建筑等下游行业的蓬勃发展,我国铝轧制材的市场规模快速增长,2017年我国铝板带箔消费规模约2,291亿元,其中铝板带1,660亿元,铝箔631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22%。(数据来源:上海铝业行业协会)

  中国已连续多年保持全球最大铝材生产国和消费国地位。铝材消费结构中,挤压材是最大的消费领域,2019年,挤压材表观消费量达1895.1万吨微增1.0%,占总量的53.6%;其次是铝板带,为896.8万吨,比上年增长3.2%,占总量的25.4%;铝箔表观消费量为277.8万吨,占总量的7.9%;其它品种铝材表观消费量为462.9万吨,占总量的13.1%。从产品消费领域来看,主要集中在建筑、电子电力和耐用消费行业,这三个领域的铝材消费量占总消费量的78.7%,产品消费结构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异。(数据来源:安泰科)

  目前,伴随着国家政策的推动,公司抓住国内铝箔产品的龙头企业优势,积极调整产品结构,率先切入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极用铝箔领域,极大的提高了企业竞争优势,巩固了公司市场地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53,747.33万元,同比增长60.1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387,695.58万元,同比增长14.64%;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3,634.70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9.1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0,872.05万元,同比上升11.67%。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编制2019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颁布或修订,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要求,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起按照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要求,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自2019年年度报告起按照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披露,该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该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无需重述2018年度可比报表数据,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根据财会[2019]6号的规定,公司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起按照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3)根据财会[2019]16号的规定,公司自2019年年度报告起按照财会[2019]16号相关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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