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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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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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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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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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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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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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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
用于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债券、国债逆回购及其他理财产品等)。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收益率,在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投资产品保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独立董事、董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二、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资金投向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债券、国债逆回购及其他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总监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最近一年又一期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82,456.44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116,071.83万元,本次委托理财计划使用的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18.30%,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的比例为90.67%。由于前期现金管理将陆续到期收回,公司将保障货币资金始终维持在合理水平,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是指截至2020年4月25日公司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2、最近一年净资产和净利润为2019年12月31日合并净利润和合并净资产。
3、T+0实际投入金额为自2019年4月26日至2020年4月25日中最高峰值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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