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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0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增增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9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2020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和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 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42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额度100,000万元人民币)和4,000万美元的授信总额(最终以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协议、相关融资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并赋予其转委托权。

  1、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2、公司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3、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低风险业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均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以上额度为拟向各银行申请申报的授信额度(包括存单、保证金质押担保及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不等同于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将按照公司的资金需求,以银行最终批复的敞口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2020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管理,进一步规范套期保值业务,切实发挥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公司经营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的功能,特将2020年度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1、实施主体:公司2020年度套期保值操作主要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融屿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致远资源有限公司实施。

  2、背景和必要性:公司控股子公司融屿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致远资源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贸易业务(主要是电解铜,少部分的锌镍铝)。由于有色金属受国内外经济、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呈现较大价格波动,控股子公司计划2020年度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来规避有色金属价格波动给公司贸易业务带来的风险。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或者期权合约,以达到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以有效管理原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3、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与目的:仅限于在国内外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公司经营产品相关的品种,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公司经营产品因价格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4、套期保值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5、拟投入的资金金额:预计2020年公司对电解铜等基本金属原料套保累计数量不超过50万吨,套保期间任一时点所占用保证金(包括后续可能要追加的保证金)最高资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现货锁定价格的商品数量,实际占用资金控制在最高限额内。

  6、资金来源:交易保证金占用额均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制定《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损失核销处理制度》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合理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有效保证资产核销工作的正确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损失核销处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七)、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议案(十三)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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