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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20-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4月24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珊珊女士、姚伟国先生、张禾阳女士、张丹凤女士、徐兰芝女士因在关联方有兼职,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根据经营实际需要,预计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购买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提供租赁、接受租赁等;关联人主要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科技”)、浙江万马海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斯”)及其他同一控制下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及2019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额如下: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因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收集到全部关联人信息,且交易金额较小,简化披露。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因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收集到全部关联人信息,且交易金额较小,简化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禾阳,注册资本:13,400 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通信与信息化设备的研发、生产、系统集成与销售,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村。万马科技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报告期,万马科技营业收入38,726.26万元,净利润97.93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万马科技总资产61,388.96万元,净资产38,158.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浙江万马海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Jean Michel Cornille,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研发、生产:电动汽车充电机、车载充电机、充电系统软硬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88号4幢2层。海立斯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报告期,海立斯营业收入558.83万元,净利润-800.5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海立斯总资产707.18万元,净资产250.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万马科技是本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万马科技30.75%的股份。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海立斯是公司与 IES-SYNERGY SAS(以下简称“IES”)共同投资的合营公司。海立斯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万元,投资双方占 50%股权。公司副董事长姚伟国先生兼任海立斯董事,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报告期内日常经营有序开展,每笔订单都能按合同如期交货,履约能力不存在问题。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2020年关联交易协议暂未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3.上述各关联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交易金额较小,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依赖关系。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公司预计2020年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已经在董事会召开前向我们进行说明。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具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销售价格为市场化定价,我们认为其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形成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对《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年度预计,符合市场经济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内容及其授权。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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