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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20-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期限和投资额的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0号”《关于核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96,343,61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99,978.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177,964.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622,013.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6月27日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6月27日“XYZH/2017SHA10222”号报告审验。

  2017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463.54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5,992.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470.6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8,281.98万元(其中利息及理财收益1,783.32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2.拟部分变更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投资总额66,162.2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以募集资金投入39,528.69万元,投资进度59.75%。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新能源板块战略布局,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拟调整“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的计划的投资额和完成时间,并将其中10,000万元人民币用作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情况如下:

  3.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需履行发改委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程序。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限和投资金额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本次拟适当调减“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延长投资期等的具体内容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累计投入金额:39,528.69万元,累计投入占比59.75%,项目实施主体仍为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已资金投入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补充说明:2020年1-3月,“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468.01万元,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996.70万元。)

  “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元

  (三)募投项目部分调整的原因

  在“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投建过程中,公司在确确保充电设备质量稳定性的前提下,持续降低充电站投建成本及维护成本,并在主流报装独立电压器的用电方式外,采用借电模式作为补充,降低了单站的投建成本,经估算,按原计划投资场站数量和规模,投建费用有进一步压缩的可能性;同时,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国家采取了严格的防控措施,目前境外疫情爆发并呈蔓延态势,一段时期内物流等受阻,对公司生产以及销售造成一定的程度影响。故经审慎讨论,为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特殊时期经营资金压力,公司拟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对国内和境外新冠疫情进行密切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各项经营策略,多措并举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努力降低疫情的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变更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人经审慎核查后认为:万马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此无异议,但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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