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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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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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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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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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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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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4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等值外币),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计划
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发展资金充裕、满足经营及融资需求,有效控制风险,公司2020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等值外币,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为提高公司融资工作效率,在上述总额度内的综合授信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被授权人决定并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另行审议。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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