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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0-0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4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分别为:王金泉、邓启华、周洪年,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金泉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同意《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643,112,187.7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分配如下:

  (1)按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4,311,218.77元;

  (2)按税后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32,155,609.39元;

  以上两项基金提取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46,645,359.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94,153,073.68元,减去2019年已分配2018年度利润62,007,865.5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7,178,790,567.78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方式,拟按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818,539,3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2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拟共分配现金股利62,007,865.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116,782,702.28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并同意《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同意《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

  《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并同意《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三公”原则,交易价格合理、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监事会主席王金泉因在关联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2名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2020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要求,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章程修改情况详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订预案,待股东大会审批)于 2020 年 4 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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