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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宋为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永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玉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0年3月11日,公司对2018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共19.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涉及2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2日,回购价格为1.61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3,924,206,991股。

  2、甲醇装置恢复生产

  2020年3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恢复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天然气制甲醇装置于2019年11月19日开始停车。2020年3月,因天然气恢复供应,博源联化100万吨/年甲醇装置已全面恢复生产。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5月5日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2018年5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2018年12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其他合法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60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用途为: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6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20%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20%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回购期限为2018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1日。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于2018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18-104)。

  2018年7月6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8)。

  截至2019年5月2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58,27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0%,最高成交价为3.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7元/股,成交均价为2.788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719,928,122.2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19年5月2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

  2019年5月31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总数258,270,001股的20%(即51,654,001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30%)的注销手续,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5)。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回购股份用途,择机制定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并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法定代表人:宋为兔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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