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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向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参股公司的房地产业务发展,满足其房地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作为出借人拟与参股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情况下,2019年度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截至2019年12月30日/2019年1-12月经审计财务数据情况(单位:万元)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根据协商,对参股公司的财务资助安排如下:

  上述借款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均投入于项目公司房地产的开发经营,合作项目股东各方的投入款项为同比例投入。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关联董事俞建午先生回避了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项目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满足其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项目公司信誉良好,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且提交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并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说明(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过去12个月,公司未向宁波奉化花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过财务资助。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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