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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7,457,078.20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9,073,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814,64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4.2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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