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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20-019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0年与关联方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御化工”)、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运化工”)、苏州黑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马科技”)、苏州恒华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恒华”)、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进出口”)、苏州英诺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欣”)、西安新方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方舟投资”)、宁夏华宝枸杞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华宝”)、陕西新方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方舟置业”)、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集团”)等关联单位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533万元,去年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6,126.32万元。

  本事项经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杨振华、梁华中、耿斌、范德芳、杜文浩、王方舟回避了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避表决的股东为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王宇、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股数为135,067,433股。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未含研发中心租赁摊销费用163万元。

  (三)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及2019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说明

  1、与华御化工发生关联交易的交易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与华宝枸杞、新方舟投资、新方舟置业发生关联交易的交易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2、公司2013年9月与苏州恒华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苏化工业园D栋D1楼用于实施研发中心项目,承租面积2,436.00㎡,承租期限10年,租金预付总额1,630.00万元,每年摊销163万元,截至2019年末尚余603.54万元待摊。由于农化行业政策趋紧、地方对农化新建项目的准入限制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的转变,公司有意整合研发中心,集约管理,拟将原租赁D栋D1楼一到四层物业变更为D栋D1楼第四层,年租金由原163万元降低,变更后年租金预计约50万元。

  3、由于近两年公司经营业绩亏损,公司融资能力及信用规模降低,公司资金面偏紧。为支持公司的平稳运行,除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外,2019年度内,公司向苏化集团累计借入30,650.07万元,陆续归还8,900万元,应付借款利息581.31万元,借款年化利率约5%,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平均利率约为6%,向苏化集团支付的借款利率低于公司向专业金融机构融资利率。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一)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

  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投资企业,且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德芳;注册资本:35,000万元;主营业务:化工原料(煤焦化苯)加工试生产;危险货物运输(仅限公司分支机构经营);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美利工业园。

  (二)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

  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第四大股东之控股孙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德芳;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化工原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钢材、煤炭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三)苏州黑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黑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控制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文浩;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营业务:专用集成电路设计及电子元器件、计算机硬件软件开发应用及经营、计算机系统集成。住所:苏州园区通园路208号。

  (四)苏州恒华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恒华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四大股东参股并由第四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振华;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主营业务:高新技术项目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房地产投资、自有房屋出租、停车场经营、仓储服务等;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五)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德芳;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六)苏州英诺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英诺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小兵;注册资本:450万元;主营业务:医药中间体、实验室试剂的研发;销售非危险性化学品;提供相关技术及产品售后服务;从事医药中间体、非危险性化学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苏化科技园D2栋4栋。

  (七)宁夏华宝枸杞产业有限公司

  宁夏华宝枸杞产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宇;注册资本:4306.666670万元;主营业务:枸杞系列产品生产、销售;农副产品、植物提取物的销售;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城枸杞加工城内。

  (八)西安新方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西安新方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宇;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及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

  (九)陕西新方舟置业有限公司

  陕西新方舟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宇;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租赁、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及其投资咨询;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18号世纪方舟大厦301室。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内容为:宁夏蓝丰向华御化工采购原材料邻硝、对硝、液碱等;本公司向金运化工采购原材料硫磺等;本公司向英诺欣采购设备;本公司向黑马科技采购生产现场等监控系统及软件并实施安装维护;本公司研发中心及子公司江苏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租赁苏州恒华房产并支付配套物业管理、水电费用等;本公司向苏化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方舟制药向宁夏华宝采购枸杞;新方舟投资、新方舟置业租赁方舟制药房产;本公司向苏化集团借款支付借款利息。

  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保证价格公允,不会向关联方进行利益倾斜。关联交易以现金及商业票据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有序,保证生产经营秩序,扩展公司品牌效应,推进工艺改进和技术革新,加快公司发展进程。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和产品,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和服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向苏化集团借款,有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各项交易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创造公司利益最大化。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实施,不存在交易非公允及其他关联方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方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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