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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仁智      公告编号:2020-029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深圳办公室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温志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1)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陈康幼先生、洪连鸿先生、杨张欢先生、王晓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960,179.23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09,436,400.58元,减去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转入0.00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78,476,221.35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同意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同意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同意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充足的资金来满足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同意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同意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墨西哥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注销相关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衡都美国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注销相关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深圳仁智国际科技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注销相关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5)。

  (十五)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6),《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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