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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温志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83.72%,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票据到期收到款项及背书支付所致;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4.43%,主要系部分商品销售款在本报告期末暂未收回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33.33%,主要系本报告期末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较期初增加,计入本项目所致;

  4、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42.4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付外部单位服务费等往来款项所致;

  5、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44.2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业务单位前期往来款所致;

  6、合同资产较期初增加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项目调整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32.62%,主要系本报告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计入本项目所致;

  8、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项目调整所致;

  9、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65.67%,主要是因为受疫情影响,公司本期业务量减少,营业收入减少;

  10、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71.03%,主要是因为受疫情影响,公司本期业务量减少,营业收入减少,相应的营业成本减少;

  1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3.79%,主要是因为受疫情影响,公司本期业务量减少,日常销售活动相关支出减少;

  12、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23.65%,主要系公司本期货币资金加权平均额较上期增加,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

  1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65.01%,主要系公司本期处置废品收入较上期减少所致;

  1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888.35%,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温州慈善总会捐赠防疫物资,导致营业外支出增加;

  15、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上期预缴企业所得税,本期未预缴所致;

  16、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7.57%,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本期业务量减少,销售商品回款减少所致;

  17、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59.87%,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业务单位往来款所致;

  18、支付的各项税费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1.31%,主要系公司本期缴纳上年末未交增值税所致;

  19、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1.50%,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本期业务量减少,支付日常业务往来款减少所致;

  2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0.60%,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处置闲置资产的回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2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采购固定资产,而上年同期未采购所致;

  2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本期偿还短期借款较上期减少所致;

  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6.60%,主要系公司本期偿还短期借款较上期减少,导致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2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5.68%,主要系本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5、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45.47%,主要系本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074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于2019年5月27日、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24日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24日及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1月21日、2019年12月23日、2020年1月21日、2020年2月21日、2020年3月20日及2020年4月21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2019-069、2019-075、2019-080、2019-092、2019-100、2019-108、2019-130、2020-007、2020-010、2020-016、2020-026)。

  2、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了提前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2020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17、2019-118、2019-119、2019-120、2020-001)。

  3、公司与上海苏克实业有限公司、罗成才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公司因与上海苏克实业有限公司、罗成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本案涉及诉讼金额为2574.37万元,公司于本报告期内收到浦东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2020年2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2020-011)。

  4、全资子公司上海衡都与浙江尚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全资子公司上海衡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衡都”)与浙江尚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本案涉及诉讼金额为2500万元,公司于本报告期内收到浦东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2020年3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2020-015)。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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