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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0-008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5,276,692.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13,967,549.70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6,280,864,549.1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12,494,832,098.8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1,396,754.97元,扣减已分配股利1,443,449,972.6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429,985,371.26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143,767,950股,支付总金额829,850,648.72元。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本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当时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即:14,434,499,7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70元(含税),即每1股派发现金0.07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10,414,980.8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分配基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度-2020年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度-2020年度)》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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