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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结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阀门建设项目

  2、本次拟结项及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规格及特殊用途阀门生产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截止2020年4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及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和质保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为10,349.98万元,拟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对于尚未到期的合同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予以继续支付。同时授权经营层或经营层授权其指定的代理人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事宜。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专项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526号),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39元,共计募集资金26,163.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5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发行费用4,199.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963.5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17)第000052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

  根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莱州伟隆阀门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莱州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以下3个募投项目。截至2020年4月17日,募集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三、拟结项及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大规格及特殊用途阀门生产项目

  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8,335.5万元,截至2020年4月17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067.6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6,539.16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1,271.86万元)。

  目前大规格及特殊用途阀门生产项目已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由于尚余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部分资金尚未支付,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该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2、新型阀门建设项目

  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9,923万元,截至2020年4月17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9,932.6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0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0万元)。

  目前新型阀门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拟将该项目结项。

  3、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3,705万元,截至2020年4月17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81.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3,810.82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386.93万元)。

  目前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由于尚余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部分资金尚未支付,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该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四、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说明

  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率,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项目节余资金10,349.9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或经营层授权其指定的代理人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后续事宜。同时《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将按现行有效的法律规章和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则要求对公司的风险投资和财务资助进行规范。

  五、相关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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