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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0-029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担保事项概述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斯贝尔”、“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智能”)提供合计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免收担保费用。关联董事刘潭爱回避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担保额度内,具体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上担保有效期自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一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自然人,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向家居智能提供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田一路南侧凤凰岗第一工业区厂房A厂房01-04层(东侧)

  法定代表人:刘潭爱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02号

  期限:200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2日

  经营范围:无线数字监控设备、无线音视频传输设备、智能监控设备、通信设备、多媒体电子终端设备、网络摄像机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刘潭爱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截止公告日,刘潭爱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6,69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27.9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因此与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经营与资金使用计划需要,公司为家居智能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及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家居智能及银行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担保方将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为更好的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全资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过各类关联交易。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且不收取担保费用。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该项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经认真审核讨论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已将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拟为全资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高斯贝尔降低融资成本,推进经营业务开展。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后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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