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0-023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遵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阶段性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低风险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等进行适度投资。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范围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管理层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单位: 万元

  ■

  注: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口径。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将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发展的需求,适时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同意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