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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5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陈波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在现有授信银行中挑选实力大、资信好的商业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合作开展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业务。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前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按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形式采用票据质押、存单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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