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作出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表示同意。
(二)监事会将持续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行应对措施的实施情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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