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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0-01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方式

  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产品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明确现金管理产品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条款以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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