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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0-021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2020年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13亿元人民币,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本。

  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投资理财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投资理财的审批流程及管理流程,以保证资金安全、有效。

  5、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国债逆回购和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资管等)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最长不超过一年(含一年)。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6、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平均操作周期短,并严格控制理财产品的风险,与业务合作方紧密沟通,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信托机构。

  2、预计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如有关联关系,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办理。

  3、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以及相关的调查。如果受托人为已上市金融机构的,可以免于上述尽职调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0,380.34万元,流动负债金额7,891.84万元,且公司无企业债券及长期借款。预计2020年公司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13亿元,公司最近一年期末货币资金及持有理财余额合计为12.14亿元,两者的比例为107.08%,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公司利用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委托理财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两类,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收到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

  四、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第九次会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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